根據《條例》和公安部三局會議精神,從2010年起,我省結合實際,積極抓好公安機關開辦的保安企業的脫鉤改制工作。2013年7月2日,省公安廳召開了全省保安企業改制工作動員部署會,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董家祿同志在會上作了動員講話,正式拉開了我省保安企業改制工作的序幕。會后,各州市公安局根據公安部、省公安廳要求,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了保安企業改制方案,并主動向黨委政府有關領導匯報改制工作,爭取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積極穩妥地組織開展保安企業改制工作。目前,全省涉及改制的73家保安企業已全面完成脫鉤改制任務,179名派駐企業民警撤回歸建,實現了公安機關與保安企業“管辦分離”、人員、資產徹底脫鉤,武裝守護押運企業國有控股51%以上、國有資產不流失、保安企業和保安隊伍安全穩定的改制目標。我省保安企業脫鉤改制工作得到了公安部和省公安廳黨委的充分肯定和表揚。我們的主要經驗及做法:
一是領導重視,為脫鉤改制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省公安廳黨委高度重視保安企業脫鉤改制工作,時任省長助理、廳長楊嘉武同志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部署。2013年6月25日,省公安廳黨委專門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全省保安企業脫鉤改制工作。會議強調,推進保安企業改制勢在必行,要求全省公安機關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摒棄各種消極拖延、部門利益保護思想,嚴格按照公安部及省公安廳改制工作要求,抓緊組織實施。會議審議通過了全省保安企業脫鉤改制工作意見,決定成立由主管副廳長任組長,治安總隊總隊長任副組長,廳政治部、紀委、審計、警務保障、督察、治安等部門領導為成員的改制工作領導小組,下沒辦公室在治安總隊,具體組織實施全省公安機關保安企業脫鉤改制工作。全省16個州、市和鐵路公安局隨后召開會議,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部署開展本地保安企業脫鉤改制工作。
二是精心制定改制意見,加強改制工作指導。省公安廳按照《條例》規定和公安部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要求,結合廣東實際,并經征求省國資、財政、人社、稅務、工商、銀監等部門的意見,制定下發了《廣東省公安廳關于做好保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云公治[2013]149號),進一步明確了指導思想、原則、改制方向、方式,要求通過改制實現保安服務市場資源的重組和優化配置,推動保安市場資源向優勢領域集中,扶持做大大型保安企業,梳理整合中小型保安企業,清理淘汰劣勢保安企業,促進保安服務產業的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增強廣東保安行業發展后勁和活力。
三是緊密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廣東特色改制模式。廣東各地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各地保安企業發展水平也不盡相同。對此,省公安廳堅持整體移交、產權轉讓、依法撤銷的改制方式,指導和幫助全省多數普通保安企業采取股份制方式進行改制;對武裝守護押運企業的改制,在依法堅持國有資本主體地位,國有資本占注冊資本總額51%以上的前提下,允許其余49%股份由企業職工共同出資購買。這些做法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兼顧了國家、企業和個人利益,確保了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確保了脫鉤改制工作的穩步推進,調動了企業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穩定性。
四是加強督導,指導和幫助州(市)、縣(市、區)解決保安企業改制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全省保安企業改制工作啟動后,分管治安工作的廳領導、治安總隊主要領導及改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多次對全省改制工作進行了專門研究,及時解決改制工作遇到的法律、法規、政策方面問題和困難。改制期間,省保安改制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郭有兵同志,先后3次召開省保安協會會長辦公會、5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全省保安企業改制工作。省保安企業改制工作領導小組先后5次派出工作組,深入昆明、昭通、保山、楚雄、紅河、文山、大理、德宏、怒江、臨滄等地,了解保安企業改制工作情況,指導督導保安企業改制工作,幫助解決改制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力推動了保安企業脫鉤改制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是嚴格考核把關,加強檢查驗收。為推動各地工作,省公安廳白2013年下半年起將脫鉤改制工作納入全省治安系統工作目標考核內容,州(市)公安機關領導與省改制領導小組簽訂包括“嚴格依法改制,資產全部剝離,民警全部歸建,嚴格執行紀律”等內容的改制承諾書。省公安廳制定印發了《全省保安企業脫鉤改制驗收工作方案和標準》,組織督導組對各州(市)保安企業改制工作逐一進行檢查驗收。同時實行定期通報機制,印發治安簡報改制工作???0余期,推廣改制工作成功的經驗和做法,引導和推動了全省保安企業脫鉤改制工作的順利完成。
六是改制與監管工作齊推進,進一步加強監管工作。按照公安部脫鉤改制與加強監管雙推進的要求,在全省脫鉤改制工作結束前,省公安廳專門研究了保安監管相關配套工作措施并部署各地落實。目前,省公安廳經過調研和征求各地公安機關保安監管部門意見,已正式出臺《廣東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保安監管工作的意見》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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